本报讯 (记者李罡)利用外包河湖工程向建设单位索要别墅、宝马轿车、现金等财物,利用虚报工程私设账户等手段贪污公款。北青报记者昨日获悉,任职期间贪污、受贿高达6000多万元的北京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柱,被北京市一中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外包工程向承包商索要别墅
现年59岁的李柱是北京人。起诉书指控李柱受贿罪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是其利用河湖管理处主任的身份将河湖工程外包之后,向承包商索要别墅和路虎轿车。得知自己被调查后,李柱竟然偷梁换柱将别墅过户到行贿人名下,试图逃避法律制裁,而其自己依旧居住其中。
李柱供述和刘某证词称:刘某是北京绿视点公司老板。2000年,李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刘某,其在清河管理处、东水西调管理处任职时给过刘某4000多万元的河湖工程。2005年,李柱和刘某去昌平北七家蓬莱苑别墅小区看房。李柱说如果刘某给他出钱,其就买一套,刘某表示同意。后来刘某从公司支付了190余万元,给李柱在蓬莱苑购买了一套别墅,房子登记在李柱妻子的名下。房子买下来之后,刘某又花费40多万元给李柱进行了装修。李柱一家坦然入住。
2007年5月,水务局纪检调查李柱家房产情况,李柱觉得自己名下房产明显超过个人收入怕被纪委调查,就想把房子过户出去,后其将蓬莱苑别墅过户到了刘某名下,但是李柱一家依旧在该别墅居住。2008年12月,李柱还向刘某提出要一辆路虎神行者2汽车,后刘某又花了50多万元给李柱购买了一辆路虎轿车。
索贿宝马不敢开
据起诉书指控,李柱于2003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清河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主任、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彭某任负责人的北京都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承揽多项市政工程及水利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为此,李柱向彭某索要宝马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78万元)。
李柱供述:其在任职期间帮助彭某协调接洽干过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等水务系统公司的工程。2000年,他提出让彭某出钱给其买一辆宝马5系轿车。宝马到手后,李柱觉得个人买这种好车太显眼,明显与其收入不匹配,他就不怎么开。2007年,水务局纪检曾查过其是否开宝马车的事,此后李柱就不再开宝马了,为了方便,又让刘某买了一辆路虎。
虚报河湖工程大贪敛财4800万
法院查明:1996年至2011年期间,李柱利用先后担任河湖管理处、东水西调管理处、清河管理处主任、副主任并负责辖区范围内涉河工程审批的职务便利,以签订虚假施工合同的手段,要求工程发包单位将工程款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处第五施工队等公司的银行账户,其中4800余万元被李柱非法占有。
据李柱供述:1994年,凉水河管理处并入河湖管理处,其是河湖管理处的副主任,滕某及五队归其主管,后其让滕某出去自谋职业,由其接手五队。其以五队名义承揽工程后,自己找施工队施工,让对方将工程款转入五队账户,由其个人支配。单位领导不知道此事。1996年至2001年,五队账户共收款6800余万元,均是工程款。1996年底,其帮助建行完成储蓄任务,将五队账户的500万元转入其个人存折,后将400万元转回,剩余100万元被其取现消费。1997年至2001年,其从五队账户借给朋友文某等1510万元,用于经营歌厅和酒店,后文某的公司倒闭了,其没有要回这笔钱。2001年,其用都恩工程公司的执照、印章在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开立了一个新的账户,并将五队账户中的1100万元转入。这些年都恩工程公司的账户共收款3200万元,都是其以都恩工程公司和五队名义承揽市政工程收到的工程款。上述款项均由其个人支配。2011年11月17日,李柱被抓获归案。
综上,被告人李柱受贿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贪污共计人民币4800余万元。
(原标题:河湖管理处原主任一审判死缓)